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
(一)接受货主询价 (二)接单(接受货主委托) (三)订舱 (四)做箱 (五)报关(有时同时、有时先于做箱) (六)提单确认和修改 (七)签单 (八)航次费用结算 (九)提单发票发放 (十)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退税核销单 (十一)海关退税有问题的,需要更改并提供如下资料
(一)接受货主询价: 1、海运询价: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,各大航线常用的,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,价格;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;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,如货名,危险级别等。(水路危规) 2、陆运询价:(人民币费用)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;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; ③ 报关费、商检、动植检收费标准。 3、不能及时提供的,需请顾客留下电话、姓氏等联系要素,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。
(二)接单:接受货主委托后(一般为传真件)需明确的重点信息: 1、船期、件数 2、箱型、箱量 3、毛重 4、体积 1×20‘GP=31CBM 6 2.38 2.38 25 17MT 1×40‘GP=67CBM 12 2.38 2.38 55 25MT 1×40‘HC=76CBM 12 2.7 2.38 1×45‘GP=86CBM 5、付费条款、货主联系方法 6、做箱情况,门到门还是内装
(三)订舱: 1、缮制委托书(十联单);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、相符性,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。 2、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:需提供订舱附件的(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),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。 3、取得配舱回单,摘取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信息。
(四)做箱: 1、门到门:填妥装箱计划中:做箱时间、船名、航次、关单号、中转港、目的港、毛重、件数、体积、门点、联系人、电话等要因,先于截关日(船期前两天)1~2天排好车班。 2、内装:填妥装箱计划中:船期船名航次、关单号、中转港、目的港、毛重、件数、体积、进舱编号等要因,先于截关日(船期前两天)1~2天排好车班。 3、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(CLP)
(五)报关(有时同时、有时先于做箱): 1、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。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、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$10万,其他地区超过$50万,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(复印件)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,提单号,对应装箱单(packing list),发票,所显示的毛重净重,件数,包装种类,金额,体积,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(单证一致)。 3、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“中文品名”,对照海关编码大全,查阅商品编码,审核两者是否相符,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,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。 4、备妥报关委托书,报关单,手册,发票,装箱单,核销单,配舱回单(十联单第五联以后),更改单(需要的话)和其他所需资料,于截关前一天通关。 5、跟踪场站收据,确保配载上船。 6、凡是退关改配的,若其中有下个航次,出运仍然需要,诸如许可证,配额,商检,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,退关、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,以便(报运部)顺利抽回资料,重新利用。否则只会顺延船期,造成麻烦。
(六)提单确认和修改: 1、问明顾客“提单”的发放形式: ① 电放:需顾客提供正本"电放保函"(留底),后出具公司"保函"到船公司电放。 ② 预借(如可行)需顾客提供正本"预借保函"(留底),后出具公司"保函"到船公司预借。 ③ 倒签(如可行)需顾客提供正本"倒签保函"(留底),后出具公司"保函"到船公司倒签。 此种情况下,多半是签发HOUSE B/L. ④ 分单:应等船开以后3~4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。 ⑤ 并单:应等船开以后3、4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:须经船公司同意,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,电话,传真,公司名,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。 2、依据原始资料,传真于货主确认,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。
(七)签单: 1、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。 2、 是否需要手签。
(八)航次费用结算: 1、海运费 ① 预付(FREIGHT PREPAID) ② 到付(FREIGHT COLLECT) 2、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(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) ③ 做箱(内装/门到门)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: 冲港费、冲关费 商检、动植检、提货费、快递费、电放、更改
(九)提单、发票发放(提单样本): 1、货主自来取件的,需签收 2、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,应在“名址单”,上标明诸如:“提单号”、“发票号”、“核销单号”、“许可证号”、“配额号”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
(十)督促退单: 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"核销退税单“
(十一)海关退税有问题的,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: l、报关数据正确、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〈海关返还的〉报关单复印件;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〈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〉;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; ④ 装箱单(Container Load Plan)复印件; ⑤ 更正单(三联、正本)。 2、短装(多报少出)、溢装(少报多出) ① 船开5天(工作日)内没能及时更正的: 先交纳罚款金3000-5000;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、装箱单(Packing list)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(加盖"提单副本确认章") ② 船开5天(工作日)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(加盖"提单副本确认章") 正本、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、正确的发票、装箱单
1. 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十日左右向货代租船定仓(将《出口货物托运单》传真至货代即可。) 2. 将已经敲章的<代理报关委托书>,<出口收汇核销单>快件寄送到货代公司. 3. 企业完成出口货物生产,备货完毕。(同时联系保险公司,做货物CIF出口前保险,投保平安险即可.取得保险单) 4. 货代集装箱车队来企业端拉货. 5. 在预定的船期报关出口前将发票,装箱单等报关基础单据传真至货代。 6. 货代公司在海关口岸报关. 7. 海关在认为必要时查验货物.(一般情况下海关不查验货物). 8. 海关放行. 9. 货物装船.(同时向国外买方发送<装船通知>.,将国外所需要的通关文件寄送到国外进口商.如:商业发票,装箱单或重量证明单,普惠制原产地证书,正本保险单等. ) 10. 货物当日装船完毕后,船公司向出口商签发海运提单.( 提单由客户要求可以是整套正本提单,也可以是电子放货提单等.) 11. 海关签发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. 12. 货代公司将之前在海关报关时使用的<出口收汇核销单>和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快件寄送到出口企业. 13. 国外进口企业将货款汇至出口方公司账户. 14. 出口企业在取得以上12.单证后,在装有<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>的电脑进行网上核销. 15. 网上核销通过,企业凭在海关报关时已经使用的<出口收汇核销单>和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,以及网上核销通过的表格外汇管理局进行现场核销. 16. 货物出口程序基本履行完毕. 17. 之后由会计办理出口退税程序.
补充:
询价-订舱-装箱/制作提单确认件-报关-跟踪上船-签发提单-开发票-寄出提单发票-付款-退核销单
1.订舱时要求在开船前7至10天传真有效的、完整的、有委托方订舱章的出口货物明细。在出货前确认好全部费用。
2.如客户需要我司至工厂装货则需要配合我们,在装完箱后传真清晰的装箱单至我司。无论是至工厂装货还是将货物送至仓库都需要在开船前2天全部完成。与此同时,还需要对我司发出的提单样本进行确认,以便我司在开船后及时提供正本提单。(如果您的货是出口至美国的,以上工作需要在4天前完成)
3.报关资料-包括核销单、报关委托书、报关单、INVOICE、PACKLIST等与出口货物相符的各类资料,需要在开船前3天寄到我司,以便及时审单。(如果您的货是出口至美国的,以上工作需要在4天前完成)
4.在开船后1天内,会跟踪货物是否上船。
5.在开船后2天,会签出正本提单连同运费发票一并寄出。
6.一般情况下根据代理合同在开船后20天,需要您支付与此票业务相对应的任何费用。
7.在收到运费后,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寄出退税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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